咨询留言
    法律咨询  文书代写  委托律师
    专家论证 看不清?点击更换 看不清?
 当前位置: 主页 > 法治热点 >

有人判无期 有人免起诉 “百名红通人员”归案

时间:2017-06-09 18:20  来源:未知 

 

2015年4月22日,我国公布了“百名红通人员”名单。截至目前,已归案40人。很多网友都想知道,这40人现在境况如何?受到了什么样的惩处?
 
5月10日,中央追逃办公布了40名到案“百名红通人员”的后续工作进展情况。据统计,这40人中已作出判决的15名,作出不起诉决定的2名,撤案1名,法院已审理但尚未宣判的有9名,移送审查起诉或正在侦查的13名。
 
在已作出判决的15人中,有人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处缓刑,有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。为什么判决情况如此不同?梳理发现,到案方式是重要的影响因素。
 
刑期最重的李华波,被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他是被新加坡方面遣返回国。
 
另外有7人属于被缉捕归案,分别是戴学民、孙新、钱增德、赵汝恒、裴健强、付耀波、张清曌。和李华波相似,付耀波和张清曌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;其次赵汝恒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;相对较轻的是钱增德和裴健强,两人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总体来看,这7人刑期较重。
 
与遣返、缉捕到案者的判决情况不同的是,7名劝返的“百名红通人员”刑期相对较轻,包括牛丽英、杨立虎、陈祎娟、曾凡奇、云健、张大伟、闫永明。其中牛丽英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;张大伟因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积极退缴全部赃款免予刑事处罚;闫永明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并处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3.29亿元……
 
值得注意的是,40人中,还对2名作出了不起诉决定。朱振宇属主动回国投案自首且系从犯,张丽萍经劝返归案、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情节轻微,检察机关分别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 
中央追逃办相关负责人指出,无论从轻还是从重,都是依纪依法,并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重,在法律框架、法律规定内进行判决的。
 
同时,归案方式迥异,判处情况也截然不同,这充分体现了追逃追赃工作中宽严相济的政策,即对投案自首的依法宽大处理,对劝返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,对缉捕归案的从重处罚。
 
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40人的不同境况释放了强烈信号。正如4月27日中央追逃办公告所说,我们再次正告在逃涉嫌犯罪人员,尽快回国投案自首,如实供述罪行,争取宽大处理,因为海外不是法外,外逃不是出路。 
 

 

 

 

上一篇:两高:出售他人信息获利5000以上即可入罪

下一篇:江苏一男子毒死六旬父亲讹赔36万

 

相关内容

Copyright © 2021 ls010.com.cn 北京律师资源网(中国·北京)
电话:13911056513 E-mail:zhangtaolawyer@sina.com 地址: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(100027)
版权声明:北京律师资源网版权所有,本站属于公益性普法网站,部分文章来自其他媒体,如有涉及著作权的问题,请通知本站,将及时作出处理。
京ICP备18000488号-1